主要职能
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区,促进学术发展、知识创新。
(二) 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区科普工作队伍的建设工作。
(三) 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学技术有关规定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四) 表彰、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推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五)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科学技术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
(六) 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与港、澳、台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七) 依法监督、管理所主管的科学技术团体,指导下级科协的业务工作。
(八) 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邪教;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九) 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协机关在改革中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自身性质,积极探索并建立区别于党政机关,符合市科协组织特点,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坚持民主办会的原则,依照科协章程和条例,开展各种工作和活动。二是广泛调动科学技术团体和地方科协的积极性,加强集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其作用。三是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科技工作者办实事。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