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代表大会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简称代表大会)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机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委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全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实施细则》;
四、选举产生全委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委会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简称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简称全委会)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机构。全委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委会召集。全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常委会;
三、审议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决定授予荣誉职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常委会
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领导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实施全委会确定的任务。
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常委会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委托副主席召集。常委会的职权:
一、组织并监督本细则的实施;
二、决定举行并召集全委会会议;
三、执行代表大会、全委会会议的决议;
四、聘请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为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顾问;
五、批准团体会员的接纳或退出;
六、审议、批准全委会委员的变更或增补,决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及其领导成员和组成人员;
七、领导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下设机构
职能部室 | 办公室 | 学会工作部 |
普及部(青少年部) | 国际工作部 | |
宣传调研部 |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部) | |
直属事业单位 | 江西省科学技术馆 | 江西省科协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江西省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 | 江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 |
江西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省科技活动中心) |
组织会员
据2018年7月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官网显示,江西省科协有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126个,11个设区市科协,100个县(市、区)科协,高校科协21个,市、县级学会1930个,园区科协62个,以中高级职称科技人员为主体的会员共有37万余人,农村、企业、街道社区科协等基层组织2300余个。
会员分类
省级学会是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省级以下各级学会是同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发展团体会员。
基层组织发展个人会员。基层组织规定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会员权利和义务
1、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和本《实施细则》,接受本级科学技术协会领导,承担其委托的任务;
二、执行本级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和决定,开展符合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
三、向本级科学技术协会汇报工作。
2、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推选代表参加本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
二、参加本级科学技术协会的活动;
业务资产
业务范围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江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四、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五、 推动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全省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省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七、 宣传、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学会、科普先进工作者,举荐人才。
八、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九、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中国以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十、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一、兴办符合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资助;
三、捐赠;
四、会费;
五、企事业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