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1、开展学术交流,繁荣学术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培养科技人才,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
2、拟定全市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指导科技馆(所)、科普画廊、科技培训学校等科普设施、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科普工作队伍建设。
3、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4、引导科技工作者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5、表彰、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6、开展科学论证、科技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技术和成果鉴定等任务。
7、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8、负责对所属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下级科协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群众性反邪教工作,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的活动。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