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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职责

(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办公室

职责:

1、围绕管委会、党工委的工作中心,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贯彻落实管委会、党工委的工作部署; 2、负责管委会、党工委的文书、秘书工作;

3、负责管委会外事、接待工作;

4、负责管委会的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议的会务工作;

6、负责草拟管委会、党工委的工作部署、计划和总结,对部门落实管委会和党工委的决定以及领导的指示、批示进行督办,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

7、负责管委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及会议材料、图片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8、负责高新区目标督查、挂钩扶贫、应急管理等工作;

9、与省、市办公厅及省、市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协调管委会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确保上传下达,下情上报、政令畅通;

10、完成管委会、党工委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

职责:

1、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省市委、省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要求,协调做好辖区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负责办理或协调办理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按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向高新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转办有关信访案件,并负责检查办理情况,上报处理结果;

3、协调处理高新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高新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群众到省、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4、负责做好信访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上报辖区内的信访工作;

5、按照市政府“12345”市长热线、“市委书记电子信箱”、“张祖林市长工作电话”办公室的要求,负责协调处理相应的交办件,做好高新区“12345”市长热线“市委书记电子信箱”、“市长工作电话”的联动工作,上报处理结果。

信访工作承诺:

1、对信访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记录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建议。

2、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或电话告知信访人。

3、信访事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或答复;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办理或答复的时限。

4、按照“12345”市长热线、“市委书记电子信箱”、“张祖林市长工作电话”交办件的有关规定,收到交办件7日内办结或答复。

5、按时完成管委会、党工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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