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馆领导处理馆内日常政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组织召开馆长办公会、馆务会和全馆职工大会等工作。
展览部
负责本馆长期陈列大纲的编写、设计、制作工作,责拟订自办展览的计划、项目申报等工作。
公共服务部
负责展览的推介、宣传、观众组织和讲解工作,接洽、引进、承办临时展览,开展会展业等工作。
保管部
负责制定文物征集计划与经费预算,提供文物征集信息,组织对征集文物的鉴定、评估、定级等工作。
考古工作部
负责文物调查、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工作,单位和工程单位之间的关系,开展考古学理论的探讨与研究等工作。
研究部
负责历史学、博物馆学、文物学、考古学等方面的研究,起草学术委员会的章程和日常工作,社科类项目的课题申报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科技保护部
负责制订文物藏品保护与修复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全馆科研项目的企划、申报、评审、立项、科研经费的安排,以及科研项目的监管、成果审查等工作。
保卫部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奖惩,安全教育和组织消防安全的演练,各类应急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