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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职能科室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 4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收发文印、文件管理运转和来访来信接待处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局机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值班的安排及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培训教育及管理工作,参与局机关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

(二)规划科技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和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规划、检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综合性行政规章;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地方安全生产规程;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承担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三)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商贸、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 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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