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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事件

失信被执行

2018年9月18日晚,乐视网发布公告,称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收购通知

2018年9月18日晚,乐视网发布公告,称乐视网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乐视云股东重庆基金发送的《收购通知书》,要求公司收购该基金所持乐视云股权。

终止上市

2020年5月14日,深交所发布公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5月14日,本所决定乐视网股票终止上市。

财务造假

2021年4月12日,乐视网公告,因乐视网公司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等,北京证监局对其合计罚款2·4亿元。

禁入决定书

2021年4月,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对贾跃亭、杨丽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以下简称《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和第七项的规定,我会决定:对贾跃亭、杨丽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刘弘、吴孟、贾跃民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对刘弘、吴孟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贾跃民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被强制执行

2021年6月4日,天眼查app显示,乐视网运营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京03执恢192号,执行标的约3·71亿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其关联案件为深圳中金前海伯乐三号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相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2021年6月,据天眼查app显示,乐视网运营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京03执1177号,执行标的1636163457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其关联案件为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相关案件。

2025年2月14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 1·1 亿余元(111,666,736·00 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5)京 0105 执 6968 号。

公开拍卖

2021年8月12日,阿里拍卖官网显示,贾跃亭持有的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约1·2亿股的股票将于2021年9月11日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共分为6个拍卖标的,同时被拍卖的还有其哥哥贾跃民持有的乐视网总计2000万股的股票。

冻结股权

2022年1月,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权续行冻结信息,被冻结股权数额3亿人民币,股权被执行企业为重庆乐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冻结期限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

恢复执行

2022年2月10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被恢复执行12·9亿元。

合同纠纷

2022年2月,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27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证监警示

2023年12月25日,北京证监局公布关于对韩方明、田炳信、杨永强、梁军、金杰、吴亚洲、袁斌、张长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所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是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是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是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规定。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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