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内审室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教育培训、政策法规、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信访、会务、机要、档案、安全、后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综合统计、内部审计、基建项目、民政“最多跑一次”、纪检监察、督查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外事工作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控购物资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
(二)社会福利救助科
负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福利与救助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和收养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参与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和集中就业工作;牵头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负责儿童福利和收养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
指导建立全区分层分类救助制度,负责指导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临时救助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负责特殊对象生活补助工作;负责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革命老区建设、结对帮扶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挂行政审批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牌子)
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等工作;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管工作。
负责拟订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线和行政区划总体布局。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组织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公墓建设管理和殡葬执法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负责管理慈善工作,指导开展日常性捐赠工作;承担对口支援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
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培训村(居)委会主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组织、协调、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指导全区志愿者注册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和激励评价工作;负责指导96345市民服务中心建设。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