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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绵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办市纪委文秘、会务工作;负责市纪委决议、决定督查事项;负责市纪委上下内外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市纪委机关、监察局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

(二)监察综合室

承办市监察局文秘、会务工作及督查事项;承办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监察工作事项;负责以监察局名义与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负责全市党、政纪案件的综合分析、统计呈报工作;承办省纪委、监察厅法规室交办事项。

(三)信访室(绵阳市监察局政纪案件举报中心)

负责管理市纪委、监察局的信访工作,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受理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信访,向有关部门提供违纪案件线索;受理纪检监察对象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复核工作;承办控申案件。

(四)纪检监察室

按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分为2个室。其中: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县(市、区)、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企业单位的党纪政纪案件检查工作;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市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群团机关和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事业单位的党纪政纪案件检查工作。

调查、分析纪检监察对象违纪动态,综合、反映案件检查工作情况;收集纪检、监察对象违纪线索;负责按程序对党纪政纪案件线索进行初核,立案查办党纪政纪案件;协调配合市级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查办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案件;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查办违纪案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案件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五)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批准立案和报送省委、省纪委、省监察厅审批的党纪、政纪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审批、备案及征求意见的违纪案件;复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督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的案件的实施;负责全市案件质量检查和市纪委、监察局审批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

(六)执法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党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参加省监察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参与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执法监察工作。

(七)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委、市政府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活动,开展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基层站所负责人至县(处)级领导干部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县(处)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出安排,并做好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负责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向各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监督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负责向组织部门提供拟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党纪廉政情况,承办对全市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政谈话工作。

(八)纠风工作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负责调查分析综合全市行风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专项治理的建议和防范措施;按照省纠风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全市纠风工作进行组织、检查、督促;组织对市级部门的行风评议工作;直接负责调查、处理全市范围内重大行风问题和案件;负责向市政府和省纪风办报告工作,综合反映情况,完成省纠风办和市政府交办的纠风工作任务。

(九)教育研究室

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开展对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廉洁勤政教育;组织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撰写、编辑、征订、发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材、参考资料;摄制音像教育资料,负责党风廉政电化教育;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新闻报道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纪检监察理论研讨,承办市纪检学会的日常工作。

(十)干部管理室

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承办市级机关各纪工委、直属纪委、派驻纪检组书记(组长)人选的审核和副书记(副组长)及以下干部的任免工作;审核县(市、区)纪委、县监察局和市级各部门、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科(处、室)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考核;负责调查了解综合反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配合县(市、区)委、市级部门党组、党的关系在市委的企事业单位党委抓好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参与市委组织部考察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受理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检举、控告;协助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一)离退休人员工作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政治活动、文件传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人员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任务;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福利、医疗待遇、健康疗养和宣传表彰等项工作,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负责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权利;配合干部室对委局机关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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