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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职能转变

取消的职责

1·取消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海域类)审批。

2·取消省政府批准的用岛项目建筑物和设施登记核准。

3·取消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4·取消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验收。

5·取消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审批。

6·取消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以及为铺设所进行的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7·取消地方对内水、领海范围内的海底电缆管道铺设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审批。

8·取消外国人进入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

9·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下放的职责

1·将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2·将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批准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3·将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4·将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5·将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6·将外国人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审批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7·将因科学研究需要进入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8·将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及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年审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9·将省属水库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核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10·将一级渔港水域施工作业审批下放至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11·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加强的职责

1·加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水产品质量监管,发展休闲渔业、“互联网+”渔业等新兴产业,推进渔业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2·加强海洋经济指导,强化海洋经济调查、统计和分析,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

3·加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整合执法力量,维护海洋与渔业秩序和权益。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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