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新闻宣传、机要、档案、安全机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企财(会计)科
贯彻落实国家对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单位各项财政、财务政策,落实《企业财务通则》;办理区属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和联合年检;负责布置、收集、汇总和审核区内企业的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组织全区关税调查;负责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资金审核、拨付;组织或联合其他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上级各项财政扶持、补助资金。
监督检查科
执行上级财政稽查政策和制度;组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宣传;监督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承担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区财政内部业务监督工作,并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预算(基建)科
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承担区级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审核部门(单位)资金申请并提出拨款建议;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与市级财政的体制结算;提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监督土地出让收支预算执行;拟订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国库(综合)科
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专户资金。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照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开展税收保障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决算。负责区级决算公开工作。
李沧区财源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协调综合治税工作,协税护税;拟订综合治税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税收法规和政策;组织全区税源调查、分析工作。
李沧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科室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及处理违规行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
李沧区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管理中心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河道维护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编制河道维护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支预算。
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会计核算中心按照“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单位的理财机制不变,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原则,对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试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其主要职责是:统一开设、管理、使用银行账户,统一办理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现金、转账、汇兑等资金结算和行政经费、事业费、专款的收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负责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等工作;负责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会计档案的保管、编目、立卷和归档工作;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各单位财务数据资料统一上网,定期向有关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管理财政直接支付账户和单位零余额支出账户,根据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国库支付清算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