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舆情、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息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装备、基建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宣传教育科
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收集、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文稿、政务信息等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教育培训工作。
人事政工科
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群团等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工作
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财务预算和汇总决算,统一管理各项经费及各类票据。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科
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工作。
信用监督管理科
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承担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配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负责组织价格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协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职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委托组织指导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
负责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等农贸市场管理职能。负责机动车及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汽车配件、成品油等商品交易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维护规范劳动力市场、煤炭市场等涉及生产要素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监督执法电子数据证据的固定和提取,为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和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组织驰名商标培育推荐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消费维权和消费者保护工作。承担12345政务热线受理、转办、反馈、督办及大数据分析工作。组织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商品(不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市、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调查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依法监督管理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标准化和计量科
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计量法律法规,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及强制检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检定人员资质资格。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制定相关应急救援措施,按照规定权限配合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
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国家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负责建立区级食品安全创建管理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督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重要决策事项,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拟订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者和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及食盐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相关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民营经济发展科
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减轻企业负担等政策建议,拟订配套措施并协调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引导、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推进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协调推动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地,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承担民营经济领域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关工作。组织民营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相关推介活动。
李村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虎山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浮山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振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沧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兴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楼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湘潭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世园市场监督管理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华中市场监督管理管所
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辖区内知识产权、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质量、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按职责开展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消费维权工作,受理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做好应急舆情处置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