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荔城教育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1·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

  2·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提案、信访督办、新闻宣传及机关后勤工作。

  3·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教育年鉴的编写。

  4·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

  5·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督促检查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6·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相关工作:组织做好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绩效评估、机关效能等工作;负责投诉、举报信访件(含12345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及督办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

  1·负责所辖学校组织、统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负责局机关与直属单位、中小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3·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4·负责区教育系统的表彰奖惩及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推荐和评选等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及办理教育系统工资福利待遇。

  6·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教育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指导区教育系统推行和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制定全区校长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负责全区校长和师资培训以及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教师的职称评定的具体意见,组织评审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和办理中高级教师职务的推荐工作。

  9·负责实施省、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按照教育教学需求和有关规定,制定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职工调整流动及教育人才的交流调剂工作,管理所属单位教职工档案。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考察和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要求,并指导和实施考核管理。

  11·相关工作:做好学历更改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股

  1·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提出全区全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区级教育经费;负责局直单位及中小学的财务内审工作。

  3·配合各有关职能股室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

  4·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和分析,组织汇总全区教育经费决算报表统计,编辑各类教育事业统计年鉴工作。

  5·负责学校基建投资计划安排和管理,指导全区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和基建工作。

  6·配合各有关职能股室拟订下达中等及其以下各类教育招生计划。

  7·负责安排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参与制定学校收费标准及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学校的收费工作。

  8·负责局机关日常的财务管理,编制本局机关和基层学校经费预算和结算;负责局直单位及基层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

  9·组织实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指导、检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落实情况。

  10·相关工作:计财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办理社保、医保、机关干部退休、遗属补助,负责公共资源配置、节能减排工作;校安办负责配合开展小城镇、美丽家园、城乡一体化、森林城市建设,负责全面改薄,学校修缮、饮水工程、小区配套幼儿园、供给侧改革等工作。

  (四)中等教育股

  1·负责全区普通中学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普通中学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组织实施普通中学的教育教学管理,督促检查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执行情况。

  3·组织和检查中等学校学生入学工作,参与实施中考评卷工作,组织协调初招、中招的考试招生工作。

  4·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学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

  5·负责普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普通中学用书的审读选用和管理工作。

  7·组织申报中等义务教育规划并按实施标准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实施普通中学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指导达标中学建设。

  8·参与普通中学师资队伍建设和开展评先创优活动。

  9·指导普通中学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10·相关工作:负责教育集团建设(中学)、小片区管理、“百校帮百校”、知识产权保护、中学生科技制作、一师一优课、双拥(参军、军训)、关爱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工作。

  (五)初等教育与幼儿教育股

  1·负责全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组织制定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指导小学、学前教育教学改革。

  3·指导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 “省、市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参与检查评估。

  4·负责全区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学管理,检查指导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日常教学管理和教研工作。

  5·负责小学、特殊教育学籍管理。

  6·参与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和开展评先创优活动。

  7·指导小学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先队、家庭教育工作。

  9·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工作。

  10·相关工作:负责教育集团建设(小学)、小片区管理、“百校帮百校”、小学科技制作、少先队活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实、家庭教育、关爱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负责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2·负责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教研改革,指导社会力量创办中等职业学校;参与开展“三教统筹”、“补偿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全区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

  3·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开展评先创优活动。

  4·组织推荐、评选国家、省、市级重点职业学校。

  5·参与组织推行职业技术证书制度;指导农村三级办学网络,加强镇(街)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协调指导开展农民文化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实行科教统筹,实施“燎原计划”。

  6·负责组织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参与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会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宣传指导工作;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评估。

  7·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七)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加挂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德育工作办公室2块牌子)

  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制度的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故的处理。

  2·负责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

  3·负责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落实和督促《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指导各镇(街)开展未成人保护和组织有关调研活动。

  6·相关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管理、校车安全、学校保安、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工作,配合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司法援助、帮教、学生责任保险、校方责任险工作,负责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除四害、红十字会,卫生培训等工作。

  德育工作办公室

  1·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德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2·负责抓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思想品德课教师队伍建设,抓好德育基地建设。

  3·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德育规程》,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并对全区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负责抓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理论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校外教育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5·负责协调和组织教育系统关工委和退教协工作。

  6·相关工作:负责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明评估、创建卫生城市、校园卫生、城市管理)、文物保护、消费者保护工作、校园绿化及环境文化建设、普法等工作。

  (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1·负责指导全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指导学校及学生开展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3·协助有关部门推动群众性体育、文艺和保健活动开展。

  (九)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1·负责制定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2·负责组织对全区初中、小学、幼儿阶段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评估、审批及报批,并按有关规定开展年检等工作。

  (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实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2·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管理和其他资助工作。

  3·负责辖区内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受理及贷后管理工作。

  4·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和本级学生资助政策,对受助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和维护学生诚信档案,进行日常跟踪管理工作。

  (十一)党建办

  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

  2·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办理各单位党组织的设立、撤并等审批工作。

  3·负责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5·检查指导各支部(党委)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上级安排开好支部(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6·负责落实党委安排的党员专题教育活动。

  7·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8·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9·收集、整理、综合、上报信息。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子栏目导航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