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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文秘、会务、信访、信息宣传、政策研究、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收发、机要、保密、档案、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

人事教育科(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职工执法、执纪情况。

法制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承担财政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本机关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

预算局(挂税政科牌子)

牵头制定区以下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建议。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拟订预算收支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牵头与省、市的财政体制结算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牵头负责预算管理流程的规范和完善工作。牵头制定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体系。负责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部门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国家税制改革工作。参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财税政策。开展国家税制改革对我区财政收入和财政体制的影响分析,研究提出全区税收政策建议。承担地方税体系建设和退税政策的财政税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税式支出统计分析和财政管理的重要减免退税事项审核申报。牵头全区企业所得税源、关税重点事项等调查。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承担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安区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承担镇(街道)财政体制的制定和完善,指导全区镇(街道)及开发区(含科技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会同拟订支持村级组织财政政策。汇总编制全区镇(街道)财政决算。实施区与镇(街道)财政分配政策。承担区对镇(街道)的转移支付工作。完善区与镇(街道)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资产管理科

负责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拟订区级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国有资产年度综合报告。牵头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牵头编制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编制行政事业性资产专报。监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使用、收缴等事宜。对区级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区级行政单位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和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资产财务。承担区财政局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的管理。

预算执行局

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专户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和其它资金的核算工作。组织汇编全区财政总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承担区本级库款管理及资金调度工作。承担区本级财政专户管理和资金存放工作。承担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拟订财政国库业务标准。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承担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工作。参与建立区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审批下达区级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承担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生成和下达工作。承担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支付工作。承担区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收支账务核算和内外部对账工作。复核代理银行拨款凭证及收支日报表,承担向预算总会计报送财政支出报表工作。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支付业务及代理协议执行。承担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支付信息的监控和统计分析。承担区级部门决算的编制管理。运用财政运行相关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分析,指导全区财政数据分析。

行政事业科(挂镇街财政管理科牌子)

负责区人大、政协、党派团体等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和涉外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参与完善人才制度的建设和保障。参与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承担分管部门、单位除政府投资建设类外的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拟订行政单位财务制度和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农业科

承担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区级气象补助经费。负责新农村建设、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等资金管理。承担分管部门、单位除政府投资建设类外的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实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审批和管理。会同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财政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企业科

承担归口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内外贸、发展改革、金融、招商引资等产业发展政策建议。承担区级粮油等储备商品的财政专项补贴和风险基(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授权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牵头政府产业基金工作。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组织企业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金融等各类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制定公交等公用企业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并承担政策性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综合社保科(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牌子)

参与部门预算管理中专户管理资金、其他资金审核。拟订“收支两条线”有关制度。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收缴监管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承担财政票据制度建设、行政监管及业务办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彩票资金监管。参与住房、物价改革政策制定。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并指导实施。承担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承担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参与拟订相关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制度。负责区人力社保、医疗保障、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红十字会和残联等部门的预决算管理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分管部门、单位除政府投资建设类外的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制定区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政策。负责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决算编制管理以及财政监督。参与拟订有关抚恤、优待补助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制定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拟订全区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承担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的管理维护。管理执法执勤(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经济建设科

承担区发展和改革、生态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分管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政府投资预算草案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的编制。承担区本级部门、单位相关政府投资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工程变更、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监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概算的论证、审核工作。拟订本区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投资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政府中长期投资计划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财政监督局(挂绩效评价科牌子)

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制度、工作计划和办法。承担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承担对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会计信息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政法规、政策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评估内控风险,编制财政内部控制报告,提出加强财政内部管理的建议。指导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政部专员办及各级审计部门联络协调。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和案件。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开展全区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指导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及绩效自评。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开展镇(街道)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和区级部门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指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的财政监督工作。

会计科

指导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开展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会计人才培训。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负责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管理、监督和行业指导。承担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指导全区会计委派、会计事务所行业基层党建和代理记账机构工作。

债务管理科

负责拟订完善本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的数据统计分析、风险监控、预警管控、限额管理、纳入预算管理工作和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工作。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承担全区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国企融资在债务政策等方面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信息化管理科

拟订局计算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项目建设规划。负责财政计算机硬件及网络和信息化(政务数据)安全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组织开展财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及推广应用,负责相关数据分析处理和共享管理。

综合管理科

指导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纪检监察。负责国有企业人事审批、定岗定员、“三重一大”监管,提出全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审核国有企业公司章程,负责董事、企业管理者人选的审定、委派、建议任免和考核。承担派出董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以及派出董事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根据企业分类,指导所监管企业编制和实施发展战略规划。完善差异化的人员选用机制,拟订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制度、激励办法。协助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对口帮扶协作、人才教育培训等工作。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议,完善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项目资金管理科

指导所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和国有资本投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加强基金等业务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债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融资计划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高效盘活存量资金,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统筹所监管企业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开展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参与政府审计工作。依照出资人职责,指导企业开展内部审计。提出所监管企业财务管理意见和措施。

运营管理科

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建议,起草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拟订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承担区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收缴和所出资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国有股东职责。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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