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收集综合分析交通安全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和各类交管信息收集、分析和反馈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抓好接待、督办、保密、统计、档案、文件收发运转、机要管理及报刊订收等工作。
政治处
组织开展全市交警队伍管理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制定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交警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支队机关交通民警衔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协助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管理、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党、团组织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纪 委
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的领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查处公安交通民警和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党员、民警的控告和申诉;受理下级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员的复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制科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配合开展公安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交通民警的执法水平;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执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配合有关科、所、队代理出庭应诉;参与重特大疑难交通肇事案件执法问题的研究处理。
宣传科
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及本省的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实施支队各时期各阶段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研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当年的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工作;抓好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报导工作;加强与相关新闻单位联系,组织撰写有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各种文章、材料,运用影视、广播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完成支队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和其它工作任务。
科技科
负责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科技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各县(区)交警大队的科技建设,做好公安交警现代科技装备的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完成上级和支队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交通事故对策科
掌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变化情况提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对策和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指挥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复核与信访工作,收集、统计、上报各类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的车辆技术鉴定、财产损失认证、痕迹物证检验鉴定、法医检验鉴定的指导、协调及复核工作。
交通秩序管理科
负责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专项治理活动,参与执行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监督,指导全市交警、协管员的交通管理业务;负责剧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审批。
装备财务科
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交通管理经费的收支和预算、结算;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固定、流动资金、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的申报和管理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监督;负责管理、规划全市交警系统的装备建设及物资分配;组织开展财务大检查和财务审核,负责编报年度、季度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报表;负责各种有价票证的保管、收发、印制;负责对各县(区)交警大队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国有资产的管理及后勤行政事务、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环境绿化、清洁卫生等工作。
车辆管理所
贯彻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办法、规章和措施;负责全市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立档、存档和档案微机管理;组织实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年度检验和审验;负责对县(区)交警大队和分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检验落户、过户、转籍、改型),辖区内警车号牌审核管理;指导临沧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工作。其中,车辆管理所内设车辆管理科、驾驶员管理科、牌证档案管理科、综合科等4个副科级机构。
直属大队
参与重大活动的交通警卫开道,大件物资的运送,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预防和打击交通违法犯罪活动;清除路障,保障交通安全与畅通,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在其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活动。
高等级公路管理大队
负责维护祥临高等二级路(临沧段)、机场路等高等级公路辖区内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接受公民报警,救助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遇险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公安部规定市(县、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