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水务局内设8个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制度建设、财务、综治维稳、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老干部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水政水资源科(临沧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性水资源开发的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资产财务科
负责编制水务部门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市级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建设管理科
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开工审批、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负责拟订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和管理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水利行业计量、标准化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水土保持科(临沧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政策,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指导并监督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农村水利科
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排水及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中央和省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农田水利灌溉工作,组织实施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泵站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指导农村节水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干旱、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拟订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域岸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工作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涉水违法案件;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整治;配合上级部门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水电科
负责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农村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并进行成果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编制及监督实施;负责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承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项目的审查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组织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