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革公安工作,探索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安工作的新路子。
(二)分析、研究全州的社会治安状况,并对上级党委、政府负责,提出全州公安工作的决策意见。
(三)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
(五)指导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察,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六)指导县(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
(七)指导县(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和出入境,组织实施消防监督 。
(八)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指导预审、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和强制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
(十)组织全州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指导、规划、实施全州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一)规划、指导和实施全州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及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
(十二)为全州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服务。
(十三)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州公安机关的宣传工作。
(十四)领导临夏州武警部队。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