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临夏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县(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全州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定全州体育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拟定全州体育事业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宏观指导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州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州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合理体育运动项目,推广体育科技成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组织全州竞赛,组团组队参加全省运动会和承办全省性的体育竞赛。
(五)统筹规划全州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指导各类体育学校建设,组织开展对体育后备人才评估,配合州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州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体育彩票发行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州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全州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八)指导、管理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州内外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