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建议。
(2)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全市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市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审批手续。办理我市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报批手续。负责全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选调生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3)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政策研究。负责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联系服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公务员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7)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委管理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等教育培训。
(8)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干部监督的政策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受理选人用人违规问题和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
(9)负责全市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公务员统计和人才资源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10)归口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老干部局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