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单位
丽水市气象台(丽水市气象灾害预警中心)
在省级业务单位指导下,承担全市天气业务、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业务,以及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等预报产品的制作、发布;负责气候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决策气象服务、气象灾害应急业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负责灾害性天气联防和加密观测指令传输及重大气象灾害影响调查评估上报;负责气象预警信息的发送;负责与上、下级台站的天气会商和对下级台站的业务指导;负责对指导预报产品进行检验和评估;负责气象信息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大天气过程的技术总结和服务总结工作;开展天气预报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丽水市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气象服务产品的加工、制作、传播,开展公众和专业专项服务;负责市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组织开展服务效益评估、社会需求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承担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农业气象与生态业务服务工作;与各县(市)气象局分别承担面向全市各种农气服务产品的制作发布;承担公共气象服务新手段和相关技术的科研、开发、合作和推广应用;承担全市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气象影视节目策划、编排和制作及影视制作的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应用。负责丽水农网相关信息的制作与发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丽水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
依法承担辖区内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气象灾害隐患整治督查;气象(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防雷设计审核和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丽水市气象网络与装备保障中心
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与管理;组织全市气象监测、信息网络业务及有关业务技术装备(局大楼的技术装备)的运行保障、技术开发与推广;制订气象信息采集,传输和存储的相关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数据库系统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和日常运行、维护;负责进行本地区气象装备运行状态监控工作,指导下级台站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协助省级和台站进行加密站点仪器的校准、维护,负责车载移动探测网的运行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卫星云图资料的接收处理、卫星接收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丽水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市局本级各单位及下辖各县(市)气象局所有资金的会计核算,编制有关财务报表;负责全市的部门预算及事业费决算、事业经费的划拨、项目申报并实施管理;负责对下级气象机构计划财务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市局内部审计、统计、政府采购的实施工作;承办相关单位资产购置、调入、调出、租赁等国有资产管理的会计手续;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会计凭证、账表等会计资料和相关财务信息,承担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形成专项财务分析报告反馈给各单位和计划财务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财政、审计、税务、银行、物价等部门的审验、年检等手续;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丽水气象雷达站(地方机构)
负责气象雷达站的建设,气象雷达等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更新等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