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政策及法规、规章、规划。统筹规划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执行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三)负责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执业规则,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
(七)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
(八)指导各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九)负责城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城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区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负责制订中医药政策和发展规划,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
(十二)指导城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