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体制机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
(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负责指导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体育服务管理。
(五)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六)负责本系统安全和稳定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区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有关工作。
(八)指导本系统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制度机制。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