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西和县经济委员会是全县工业经济的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属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本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二)制定发展规划,调节工业企业经济运行,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三)强化对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协调。研究工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减负工作。
(四)指导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开发研制工作;并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五)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固有企业改革重组;对固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包括矿产资源收益)、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起草固有资产(包括矿产资源收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六)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为组织部门的任免提供参考依据;负责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负责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先进企业的评选、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对企业的年度考核。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