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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二)党委办公室。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局管干部的考核;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群团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

(三)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所属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审计科)。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订市属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市属学校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市所属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五)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市直中小学招生、高中会考以及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学校德育、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七)师资培训科。制订全市师资培训工作的计划和长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学、小学及幼儿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师德建设。

(八)高等教育科。研究提出全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建议;联系市内高等院校,协调高校办学中的有关事宜;参与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

(九)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研究制定我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政策措施、指标体系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发布漯河市教育督导报告;承担漯河市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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