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1、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卫、信访、政务公开和信息等工作;
2、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对外联络和接待等工作;
3、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4、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并实施监督检查;
5、拟订人民防空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预决算;
6、参与人民防空建设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及经费管理和竣工决算;
7、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8、负责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拟订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对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人民防空行政审批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
9、负责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查处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应急救援科)
1、拟订全市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规划;
2、拟订城市防空袭各项预案,组织计划疏散安置保障工作;
3、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空袭行动方案并进行监督检查;
4、拟订本级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
5、协调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业务训练;
6、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教育、宣传工作;
7、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案拟订,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构建指挥平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科研和平战结合功能转换等相关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1、拟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平战结合转换方案和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专用人民防空工程、公用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建设管理;
3、参与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地下工程及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参与人民防空行政审批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参与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
5、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监督、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
6、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工作;
7、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科研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监理、质监监督等资质管理,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技术培训。
(四)行政审批科
1、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业务的受理与办理工作;
2、负责受理业务的联系、协调、督办及报告;
3、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4、负责人民防空办公室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与管理;
5、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所需的现场勘查、核查与检验等相关工作;
6、参与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