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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职能

作为区人大常设机关,主要承担四大核心职能:

会议服务:筹备区人大及常委会会议,负责会议通知、文件起草、议程拟定及议定事项督办

代表工作: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监督职能:监督宪法法律实施及"一府两院一委"工作,重点开展预算审查和民生领域监督

机关保障:管理机关后勤事务,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维护及办公经费使用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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