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眉山禁毒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眉山市公安局机构职责

眉山市公安局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四)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五)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六)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七)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八)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十)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十一)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二)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七)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九)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二十)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二十一)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二)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二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