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机构
(一)中国教育工会梅州市委员会
面向教育系统教职工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
四项职能,按照工会章程的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代表
教职工参政议政,参与教育行政部门对涉及教职工利益重大决策的讨论,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处理教职工来信来访,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纠纷;根据教育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教书育
人、师德建设、教学教改活动,推进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南
粤教书育人"和“树、创、献"评先创优活动的组织表彰;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发挥基层工会和教代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指导县(市、区)教育工会和市直学校工会的工作,加强教育工会的自身建设;完成市总工会和省教育工会交办的共他事项。
(二)梅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
其职责是:负责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非公有制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规划和制度;推进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负责指导非公有制基层工会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和推进“双爱双评”活动;负责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业务指导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