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准备县政府会议,承担县政府全体会议、政务常务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其他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对各部门、各乡镇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对部门之间、乡镇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及时向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三)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四)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和县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工作。
(五)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六)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外事侨务、政务督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引导对全县经济建设和政府的宣传报道。
(七)负责办公室的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对口单位来宾和接待工作。
(八)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