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眉山生态环境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

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