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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领导班子

支队长 唐艺

履行事项:

1、全面主持交警支队的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

3、负责支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从严治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负责完成省、市政府、市局下达的交通安全目标任务。

5、具体分管办公室、财务科、直属一大队工作。

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委及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工作。

1、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针对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具体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2、加强交警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队伍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交警队伍。

3、压事故、保畅通,针对内江事故预防工作的现状及特点,不断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探索事故预防工作的经验和规律,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

4、在具体分管部门的工作上把好文件签发和经费使用关,坚持“一支笔”和大项经费支出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5、依据现代交通管理动态,设计目标规划,理顺内外关系,坚持带领队伍走科技强警之路。

政委 刘宁

履行事项:

1、主管支队队伍正规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完成队伍管理目标任务。

2、主管支队机关和直属大队有关人事任免及考察工作。

3、负责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岗位练兵及支队机关的党员培养、教育、发展工作。

4、负责支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支队机关工、青、团、妇工作。

6、具体分管政工科、“基建办”工作。

工作概述:

1、配合支队长抓好全面工作,支队长不在时主持全面工作。

2、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组织开展各项争先创优活动,努力争创“三个一流”。

3、制定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队伍管理目标任务。

4、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工作,督促分管科完成工作任务。

5、配合各县公安局对县大队领导的任免进行考察,并提出意见。

副支队长 阮志

履行事项:

1、协助支队长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岗双责。

2、负责抓好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宣传工作。

3、负责抓好全市机动车的年检审工作。

4、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业务工作,督促其积极完成支队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作概述:

1、在支队长、政委的领导下工作。在支队长、政委不在时,由支队长指定可主持支队工作。

2、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在车管业务工作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年检审的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把关。

3、在车检、人检业务工作中实施便民利民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副支队长 禹军

履行事项:

1、协助支队长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岗双责。

2、负责抓好全市机动车及驾驶员的上户、考试、办证等业务管理工作。

3、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及大队的业务工作,督促其积极完成支队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作概述:

1、在支队长、政委的领导下工作。在支队长、政委不在时,由支队长指定可主持支队工作。

2、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在车管业务工作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把车辆上户和驾驶员考试办证关。

3、在车管业务工作中实施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副支队长 谢增兵

履行事项:

1、协助支队长抓好道路交通管理,实行一岗双责。

2、负责抓好全市的交通秩序管理。

3、负责抓好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

4、负责抓好各级各类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及大队的业务工作,督促其积极完成支队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作概述:

1、在支队长、政委的领导下工作。支队长、政委不在时,由支队长指定可主持支队工作。

2、制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和事故预防规划,并组织实施。

3、争取政府支持和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

4、适时组织各大队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

5、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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