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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

(一)教育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挥局党委参谋助手作用,传达、贯彻、实施党委的决议,并收集反馈意见。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工作。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教育活动工作。严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定,对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提出建议,并根据党委的要求考察干部,办理任免报批手续。做好支部书记、校(园)长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做好入党申请前的考察、审理工作,以及预备党员的教育工作及办理转正手续。做好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各校(园)支委换届选举工作。处理日常党务工作。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确保其工作正常运转,负责起草本单位综合性文稿;收集处理各类信息、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文电、档案、机要、保密、会务、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局域网网络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人事科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

(三)教育局计财科工作职责

参与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区级教育基建专款和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并对其使用效益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编制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安排区级教育基建专教和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并对其使用效益进行检查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执行收费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所属学校各类设备及图书资料的配备和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常规统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房改及有关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校园的布局及调整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职责(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对全区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国防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负责所属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课程的设置、调整及教学用书的使用;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全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全区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价;管理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生奖惩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招生考试中心工作职责

全面负责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体育考试、初中生物物理化学实操、初中音体美计算机智能考试、初中英语听力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英语听力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考适应性考试、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考试、中职报高职(专科)分类招生考试等工作的宣传、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查、政策加分、体检、施考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自学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在本区范围内,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全面负责全区中小学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协助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制定“两免一补”助学工作相应的管理制度;负责全区贫困学生及受助情况等信息的汇总、统计、上报,并建立档案资料;负责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普通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和彩票公益金的评选、发放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实名办理,负责审核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学生名单及资金的发放、管理、监督工作,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户籍为本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协调、催收、偿还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提出资助名额、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抓好应征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抓好困难退服军人子女优先资助工作;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对中小学贫困学生的救助和捐赠活动,负责接收、管理、发放社会捐助资金;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开展和落实;指导监督检查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助学金发放和政策落实情况;负责完成其他有关资助工作,完成区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工作职责

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负责全区的宏观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战略、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诸多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

(八)保卫科工作职责(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教育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负责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法规咨询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行政执法活动;对本机关执法活动中作出的重大处罚进行审查并报送区政府备案。协调所属单位的法律事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指导校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普法宣传工作等。

(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全区的职业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全区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及学生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及管理等行政许可事项,配合管理各类民办学校的有关工作;负责按权限审批和办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教育局内部审计科工作职责

拟定南明区教育局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照审计程序,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的建立执行、固定资产和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配合政府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对本局及所属单位财务预算、决算、专项经费、基建投资等的审计。接受局党委安排,根据干部管理要求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委托审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审计资料的收集、立卷、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 教育局禁毒办工作职责

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禁毒工作的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校园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收集、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全区在校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指导校园认真落实毒品预防教育进课堂、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 工作。加强与禁毒、综治、公安、共青团、社区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和管控工作。落实校园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考核常态化,强化考核。

完成上级禁毒办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十二)教育局设备科工作职责

制定教育信息化、图书、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设备建设计划及购置分配方案。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政府采购的协调、报批、审核,并组织采购、建设及验收工作。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科学管理,督查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信息化、图书、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时总结推广使用和管理经验。指导各学校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负责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南明教育网”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中小学做好远程教育相关工作。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设施设备的培训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三)教育局综合科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以“立德树人”为宗旨,强化系统内各(园)德育、体卫艺组织建设,督促全系统各校(园)完成创文、创卫等各项任务,总结与推广先进教育经验,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对全区各校(园)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评价;拟定校(园)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团队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全区性的青少年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指导开展相关专业的师资培训;组织对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测工作;承担区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对学校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负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科普、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工作;承办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局项目办工作职责

遵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批准的计划,努力完成年度基建任务和规范化管理任务,全心全意地为基层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要求,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遵照学校基建工作的决策并组织实施。编制校园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编制的校园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按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办理,完成校园年度基建项目的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编制学校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年度维修、更新和改造计划。负责基建工程的定点、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工程合同、报建、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施工、竣工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基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现场检查和工程验收工作,办理交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有关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审定工程预决算。建立健全校园土地、房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基建、维修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基建工程的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校园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代表学校行使维修工程现场监管的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并及时汇报完成情况。

(十五)教育局校园足球办公室工作职责

区校足办在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以下方面的工作:

  1·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创建、督导、验收和考核工作。

  2·负责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制度、赛程、纪律规范的制订实施及成绩统计。

  3·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报名及官网注册。

  4·组织实施年度“校园足球节”。

  5·组织召开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席会议。

  6·制订足球特长生认定标准及升学管理制度。

  7·定期开展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

  8·组织开展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冬令营或夏令营。

  9·建设、维护区青少年校园足球官网,指导各试点学校qq空间建设。

   10·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和开展各种特色活动。

   11·组织参加全国、贵州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夏令营、冠军杯赛等。

     12·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13·组织召开年度区青少年校园足球总结表彰会议。

(十六)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职责

  在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各校园工会积极发挥群团作用,建设和搞活各基层工会工作,使教育工会真正成为教职工之家,成为党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组织带领各校园基层工会贯彻实施局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决议,依据《工会法》,帮助基层工会结合本校园实际和广大教职工意愿开展好工会工作。配合局党政抓好教职工政治思想队伍建设,在各校园开展教职工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指导所属校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机制,调动校园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强化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意识。协助局党政开展好一系列的评先进树先进活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加强教育工会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地促进学校职工之家的建设。对各校园工会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每年召开工会工作总结会,交流工作经验。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推动男女平等,团结、教育、引导、组织广大女教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投身教育事业。做好教育工会的日常工作,有布置、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地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局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坚持勤俭节约、服务教职工的原则。

(十七)教育局团委工作职责

负责区属校园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发展工作;做好团员青年、团干部的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和上级团组织的方针政策;负责团队衔接、“推优”和团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工作。

(十八)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学前教育的方针、法律、法规和省市发展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拟订《南明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快学前教育的发展。对创建省级称号的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对申报市级称号的幼儿园进行等级认定。指导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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