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 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 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防治沙漠化、石漠化工作。组织、 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 种苗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 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 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相关工作,并监督执 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 法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 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 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 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 构建设和管理。
(四)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 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 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 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 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 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 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 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 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 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 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 营工作和林权流转。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 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地承 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 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 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和 草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 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生 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 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国 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 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 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组 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 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 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 火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 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管理林业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 算内投资、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 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有 关工作。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 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 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标准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林业地 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