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南阳市民政局机构信息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调查研究和起草民政工作的政策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全市综合性民政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计划生育、文明单位建设、依法行政、信息、宣传、档案、保卫、保密和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职工人事调配、奖惩、考核、劳资工作;负责民政系统先进表彰工作;负责在职人员和科级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和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基建、物资、技改的计划工作;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并监督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审计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科
调查了解基层政权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组织省市级先进乡镇和先进村(居)民委员会的评比、表彰活动;组织指导乡镇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村民自治活动;指导全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
区划地名科
拟定地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市行政区划总体布局,拟订县改市、乡改镇的预测规划;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驻地迁移的调查审报;监督检查乡(镇)以上行政区划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地名更名、命名、审报工作;参加全国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负责公开出版地名书刊上地名的审查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局
制定社团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和跨县(市、区)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承办社团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团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挂南阳市人民政府涉外婚姻登记处牌子)
制定有关婚姻管理、儿童收养和殡葬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婚姻证件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和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工作。制定社会福利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监督对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收养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指导残疾人特教和康复工作。
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
指导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指导城乡福利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
老干科
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信访科
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协调督导解决重要信访问题;指导全系统信访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优抚科(挂南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制定抚恤优待规范性文件,完善优抚制度;负责评残审报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及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审报革命烈士的具体工作;了解掌握全市双拥工作情况,指导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城(县)”活动。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科(挂南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
负责军队(含武警部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
休干部休养所(站、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挂南阳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士官、特一等伤残军人和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制定接收安置政策,与有关部门协同下达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对特一等伤残军人建房款的拨发,并督促检查落实;协调指导军事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的管理工作。
救灾救济科(挂南阳市人民政府生产救灾办公室牌子)
制定救灾和城乡社会救济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掌握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拨发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救灾款物;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工作。
低保管理中心
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农村五保和敬老院工作;组织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