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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监督、对外联络、档案、保密、机要、信访等工作;负责工作目标管理、重要工作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资金的使用,制订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装备规划、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安全保卫、通讯保障、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区司法系统的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本系统舆情督查督办和本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查股

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区政府和区级各部门、乡镇街道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三)合法性审查股

负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承办区政府涉及该领域涉法事务处理。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印发前的合法性审查。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管审批、考核奖惩、执行变更、解除矫正等刑罚执行工作;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开展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办理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代理区政府应诉案件办理向区司法局提出的复议、复查申请和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区级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指导监督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八)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

拟订并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许可事项,指导监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初审。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指导监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其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承办特许执业律师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参与重大信访积案调处化解。

(十)政治处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离退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对使用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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