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原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信息产业管理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原承担的无线电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经信委。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研究拟订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规划职责,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宏观规划及综合协调职责划给市发展改革委。
(四)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划给市商务粮食局。
(五)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指导企业上市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六)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地方水电建设行政管理职责划给市水务局。
(七)将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煤矿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市安监局。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