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原市流通行业管理办公室下属的市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所、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属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攀枝花市支会、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连人带编整体划归市商务局管理。
(二)企业改革工作有关问题。
1、市国资委要抓紧实施对未改制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和完成改制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尚未改制的国有企业,移交国资委负责实施改制工作,同时,国资委还要做好监管企业的稳定等工作,各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已启动改制(方案已批准)和正在改制企业的改制工作,以及不属于国资委监管范围企业的稳定等遗留工作,仍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改制完成后,该移交国资委的要及时移交。其中:已撤销的原市流通行办和原市外贸局所属企业由市商务局负责;原市工业行办所属企业由市经委负责;原市建设局所属城市管理方面的企业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2、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所属企业全部移交国资委管理。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有关重要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委研究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
2、外商投资管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拟订上报,由市发展和改革委与市商务局联合发布。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