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
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各类重要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工作;负责有线、无线通讯和机要通讯工作;处置下级公安机关报告的紧急情况;督查督办政务工作;审核并起草重要事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接待和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2)治安大队
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指导全县治安巡逻和“110”接处警工作;负责侦办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
(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提出对策措施;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4)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提出对策措施;负责全县禁毒、缉毒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指导、侦破走私和贩毒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做好禁种毒品原植物、禁吸毒(禁扎毒)、禁贩毒工作。
(5)森保大队
组织、指导林业生产秩序管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侦办森林刑事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6)户政科
指导、协调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管理、防范、建设工作,指导治保会的工作;指导、监督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口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基层做好社会面的群防群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基层派出所的非机动车管理。
(7)法制科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起草县局内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承办全县劳动教养审核、申报工作和收容教养审核、申报工作。
(8)控申科
接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控告和申诉案件,并对控告、申诉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案件。
(9)出入境管理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发证工作;临时来华外国人住宿管理;常住外国人管理;侨民管理;涉外宾馆管理;涉外案件调查处理;处理日常涉外活动;指导全县基层公安机关的临时来华外国人、常住外国人、侨民管理。
(10)经济文化保卫科
组织、实施对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科研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并监督国防工业、重点建设工程等要害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内部单位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经济文化保卫的各项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公安机关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负责侦办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