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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公安局

机构设置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副科)

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副科)

内设办公室、技术中队、情报中队、县城中队、土塘中队、徐埠中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等。

4、交通管理大队(正科)

办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车管所、治安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县城中队、三汊港中队、蔡岭中队、中馆中队、左里中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副科)

内设:办公室、户政中队、案件查处中队、治安管理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7、禁毒大队(加挂都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

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全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禁毒工作等。

8、特巡警大队(副科)

负责现场处置暴乱、骚乱、恐怖和突发事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接受群众110报警求助,组织重点城镇治安巡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急、难、险、重的任务

综合管理机构

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到、督察大队牌子,副科)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法制室(副科)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警务保障室(副科)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监管场所

看守所(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种人犯的看管、教育、改造工作。

拘留所(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行政、司法拘留违法人员的看管、教育工作。

派出机构

根据公安部派出所警力原则上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的要求,结合县辖区的实际,设立19个派出所,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本乡镇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案件的侦破和户籍管理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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