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副科)
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副科)
内设办公室、技术中队、情报中队、县城中队、土塘中队、徐埠中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等。
4、交通管理大队(正科)
办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车管所、治安中队、事故处理中队、县城中队、三汊港中队、蔡岭中队、中馆中队、左里中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副科)
内设:办公室、户政中队、案件查处中队、治安管理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7、禁毒大队(加挂都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副科)
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全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禁毒工作等。
8、特巡警大队(副科)
综合管理机构
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到、督察大队牌子,副科)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法制室(副科)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警务保障室(副科)
监管场所
看守所(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种人犯的看管、教育、改造工作。
拘留所(正股级)
派出机构
根据公安部派出所警力原则上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以上的要求,结合县辖区的实际,设立19个派出所,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本乡镇社会治安的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案件的侦破和户籍管理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