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荣誉
2017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被拟表彰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被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网安总队二支队拟表彰宁夏回族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