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街道综合设置9个职能机构:综合处(宣传处、城市集成指挥中心)、组织人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财务和资产管理处、经济发展服务处、城市保护建设处、社会事业处、社会治理处、城市管理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的人大(工委)、纪(工)委、人武部、司法所和群团工作机构保持不变。
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拙政园历史文化片区(平江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拙政园历史文化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苏州市观前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与拙政园历史文化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合署办公。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