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综合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查督办、 信息宣传、 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安全应急、信访舆情、 值班管理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 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 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区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李沧区图书馆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地为社会服务,为读者服务。2、拓宽图书流通渠道,提供个人、集体借书服务项目;开放成人、儿童、缩微资料阅览场所;强化馆外流通服务,在重点乡镇及学校设立图书流通站,为重点读者、重点科研项目进行课题跟踪服务。3、抓好图书宣传和辅导工作。定期开展专题书刊展览;抓好图书馆宣传周及各种读书活动,开展读者报告会、讲评会、座谈会等,辅导读者了解和使用馆藏。加强基层辅导工作,除集中培训基层图书管理人员外,经常深入到基层图书馆(室)进行业。4、搞好参考咨询工作,收集、编制各种通报性、专题性的节目、索引、文摘、快报等资料供读者参考、接受读者的咨询、为读者释疑解难。5、抓好图书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图书登记制度,准确明细图书馆藏总量、种类、馆藏利用率、保障率、流通率、拒借率等。6、搞好图书采编工作,要依据统计信息和读者倾向,拓宽书刊、文献资料的采购、征集、交换、赠送等渠道,抓紧整理,编制目录,及时下放流通。抓好文献流的整序,对流失于社会或个人手中的文献资料,采取合理方式收归入藏,使其更好地为全社会服务。7、做好图书文化遗产保存工作,不间断地收集整理保存国家及地方的文化典籍和有价值的图书资料,使人类文化遗产能够永久地得以利用,以造福于后人。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沧区图书馆(金液泉路馆)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全心全意地为社会服务,为读者服务。2、拓宽图书流通渠道,提供个人、集体借书服务项目;开放成人、儿童、缩微资料阅览场所;强化馆外流通服务,在重点乡镇及学校设立图书流通站,为重点读者、重点科研项目进行课题跟踪服务。3、抓好图书宣传和辅导工作。定期开展专题书刊展览;抓好图书馆宣传周及各种读书活动,开展读者报告会、讲评会、座谈会等,辅导读者了解和使用馆藏。加强基层辅导工作,除集中培训基层图书管理人员外,经常深入到基层图书馆(室)进行业。4、搞好参考咨询工作,收集、编制各种通报性、专题性的节目、索引、文摘、快报等资料供读者参考、接受读者的咨询、为读者释疑解难。5、抓好图书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图书登记制度,准确明细图书馆藏总量、种类、馆藏利用率、保障率、流通率、拒借率等。6、搞好图书采编工作,要依据统计信息和读者倾向,拓宽书刊、文献资料的采购、征集、交换、赠送等渠道,抓紧整理,编制目录,及时下放流通。抓好文献流的整序,对流失于社会或个人手中的文献资料,采取合理方式收归入藏,使其更好地为全社会服务。7、做好图书文化遗产保存工作,不间断地收集整理保存国家及地方的文化典籍和有价值的图书资料,使人类文化遗产能够永久地得以利用,以造福于后人。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沧区文化馆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先进文化,通过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向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运用文化艺术手段向全区普及科学文化知识。2、负责全区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大型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活动;负责基层群众文化的策划、组织、辅导及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3、具体负责全区三级文化网络的建设与完善,培训业余文艺骨干,不断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文艺队伍。4、 负责各街道办事处文化站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专业人员常年深入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搞好各个艺术门类的辅导。5、繁荣艺术创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6、做好民间文化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沧区文物保护中心
1· 宣传、执行有关文物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2· 对区域内的文物资源进行普查登记。3·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等级报审和保护管理工作。4· 对可移动文物进行征集、鉴定或品级报审工作,指导和监督文物的经营活动。5· 对馆藏文物进行鉴定、建档、保护、管理、陈列、展览和研究。 6· 指导、监督有关单位管理、保护和修缮文物。7·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8· 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9· 文物保护管理方面的其它职责。
李沧区文化市场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李沧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调查研究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发展状况,监督执行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法规。2、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经营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 3、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李沧区域内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营业性演出团体;个体演员(备案);演出经营场所(备案);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印刷企业;复印打字经营场所;图书经营单位;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设立、变更的审批以及年审换证工作。4、负责文化、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统计报表、信息上报、档案的录入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和经营单位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工作。6、联系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网吧行业协会,指导协会开展业务活动。 7、负责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综合治税和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李沧区旅游发展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促进全区旅游业的发展和行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负责区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帮助指导区内旅游景点的规划、建设;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抓好旅游统计和旅游信息上报工作;做好本区域内出现的游客咨询及投诉受理等工作;加强全区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切实提高我区的旅游服务和保障水平;承办区旅游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