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潜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工作,具体包括:
1·建立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体系(含123项市级项目)
2·组织申报各级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国家级6人、省级25人)
3·编辑出版《潜江皮影雕刻》《潜江民歌》等专著
4·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2020年获全国十佳案例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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