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荣誉
一九九七年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一九九八年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九九九年被省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二000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被亳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二000年被省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0年7月,被最高检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2021年4月13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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