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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议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相关事宜。

(六)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办理区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八)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相关事宜。

(九)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的综合性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组织研究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综合性重要文件和有关大型会议文件;负责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全国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市辖区在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举措信息;对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发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仲裁工作;牵头负责全区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新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审查和法律监督。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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