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统筹推进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专项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区其他各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推动落实“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统筹推进扬子江城市群、宁镇扬等跨区域合作与发展,负责拟订区域合作交流政策,组织区域合作交流;牵头协调推进东西部对口支援工作。
(四)协调全区三次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规划全区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拟订产业融合、产城融合等政策建议,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年度政府投资建设计划。
(六)负责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协调。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负责全区能源、电力行业管理有关工作,强化能源发展状况监测及分析,做好能源资源等基础产业方面的对外合作。
(七)负责区域范围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规划和协调全区社会事业发展。
(九)统筹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牵头推进全区大数据工作。
(十一)统筹价格调控职能。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