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事务、政务;负责文件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起草教育局工作计划、总结、领导讲话以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协调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负责教育法治工作;负责外联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以及督办、安全、信访、信息、文秘、档案、保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综合管理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对全县学校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教育改革等工作开展全方位督导。
(二)基础教育股。承担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及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指导课程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负责中小学德育、学生生涯教育和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规范社会用字工作;负责规范和管理中小学各类竞赛;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教材管理;负责规划、推进和普及中小学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及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体育、卫生保健、艺术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国防教育、中小学军训、青少年体育艺术活动、学生健康教育、常见病防控和学生饮食卫生管理等工作;负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备案与监管工作。
(三)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负责管理全县中、初等职业技术教育、农村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实施全县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负责统筹规划与协调中、初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专业设置和短期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
(四)财务审计股。拟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教育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的领拨和管理;负责指导基层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综合统计报表和教育经费决算报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所属学校教学设备购置的政府采购和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县资助贫困生和普通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工作。
(五)人事股。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教师队伍管理政策;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奖励的推荐工作;负责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支教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工作;负责所属单位人员编制、人员调配、工资福利、表彰奖励、考核、人事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指导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负责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骨干教师梯队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职务评审推荐等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