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主要职责:
1、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管理。接收国库股核批的部门用款计划和部门报送的明细用款计划,复核部门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及明细用款计划,监控部门预算指标及用款计划余额。
2、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接受并审核部门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监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与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业务。
3、按期与国库股、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对账;进行有关收支信息统计分析。
4、建设并维护收付管理信息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完善收付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系统管理;监测系统安全;确定与部门、代理银行网上收支信息交换的范围和方式。
5、内部监督检查。制定收付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财政支付机构和收付系统内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预算单位及收款人投诉;对资金收付过程进行监测并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
6、配合国库股制定国库收支管理制度、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7、办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韦新醒
(二)融水苗族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县民族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目录管理;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督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并及时缴库,做到应收尽收;
4、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5、负责全县财政信用资金、财政周转金等财政性资金投放、回收以及资金占用费的计算和会计核算等工作;
6、协助做好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及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工作;
7、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罗永安
(三)融水苗族县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责:
1、拟定财政投资评审规定与制度,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财政评审工作。
2、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控制价)算、竣工(结)决算的评审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评审报告,并对评审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建立完善的财政投资评审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按程序开展工程项目评审工作,或委托财政部门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协作评审,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建立评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类工程项目评审资料的归集、整理、存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评审资料的完整和可查阅。
5、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参与工程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6、对评审的工程项目进行合理性、效益性评估,优化工程预算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7、负责对委托的中介评审机构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评估及运用。
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邓毅
(四)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与政府债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协助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2、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
3、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协助工作,承担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协助工作。
4、协助推进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履行县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5、拟订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和制度。承担法定限额内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及政府债务考核相关工作。
6、协助监测、统计、评估政府债务风险,拟订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
7、审核县本级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负责人:赖阳
(五)融水苗族自治县乡财县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协助县财政局指导乡镇编制年初预算,汇总上报乡镇财政预算。
2、负责协助县财政局审核汇总乡镇人员工资数据,按月发放工资到个人账户。
3、协助县财政局办理乡镇日常经费指标,审核乡镇用款计划,拨付乡镇事项财政性资金。
4、统计汇总乡镇财政收支情况及分析。
5、审核备案乡镇财政会计报表。
6、编制乡镇总预算会计决算报表。
负责人:石庆华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