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2、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业务规范、负责指导检查、协调全区的档案业务工作。
4、开展档案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对本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上海市档案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负责组织对全区重点建设工程和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档案验收和鉴定工作。
7、组织、指导本区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档案教育、培训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