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组织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外事、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档案、机要保密、安全生产、信访、法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本区民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干部的选任和调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和有关群团工作。
3、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局年度预决算,做好预算执行分析,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局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资金的使用监管。负责相关部门资金使用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指导事业单位、街道、镇民政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社会福利科
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相关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和监督救助管理站。负责慈善事业促进工作。负责有关殡葬事务和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本区福利彩票管理及销售。指导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所工作。
5、养老服务科
负责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老年事业发展中心、社会福利院工作。
6、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工作科
拟订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指导居(村)委会民主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牵头落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负责职业社会工作者及其专业组织的管理。开展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划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工作。
7、婚姻管理科
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文明婚俗。负责辖区内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的工作。
8、社会组织登记科
负责本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联系协调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社会组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对外交流和重大事项报告。负责群团备案、档案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协助社会组织年检、党建和其他工作。
9、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
负责实施本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负责落实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预警网络、规范化建设评估、创先争优、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举办区级社会组织大项公益活动。负责其他社会组织综合性政务服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